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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发展管理细则

来源:中国舞协   刊发时间:2017-02-28  

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发展管理细则

(经中国舞协第十届五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一、会员申请资格(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即具备申请资格)

1、 从事专业舞蹈工作十年以上(可包含舞蹈专业中专、大专、大学院校的学习时间);

2、从事舞蹈相关工作并拥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3、国际和国家级专业舞蹈比赛\评奖奖项(含理论评论奖)获得者;

4、地区(跨省联合)级1次以上专业舞蹈比赛\评奖(含理论评论奖)的一等(金)、二等(银)奖获得者;

5、省级2次以上专业舞蹈比赛\评奖的一等(金)奖(含理论评论奖)获得者;

6、在国家级专业舞蹈期刊发表过具有创新性专业理论、评论文章5次以上的作者;

7、活跃在中国舞蹈家协会所辖各专业委员会业务范围内,并为本领域的舞蹈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

8、致力于当地民族\民间传统舞蹈艺术发展、传播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会员申请办法

1、符合以上申请资格者,赞成中国舞蹈家协会章程,自愿申请,经中国舞蹈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舞协,延边自治州舞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舞协,各产业文联舞协,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审查通过后向中国舞协推荐;

2、中央直属单位中具备上述申请资格的舞蹈工作者,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后,可由所在单位向中国舞蹈家协会推荐;

3、符合会员申请资格第3条者,可直接向中国舞蹈家协会申请入会;

4、鉴于当前舞蹈从业人员流动频繁,从业性质种类多样,凡具备上述申请资格的舞蹈工作者,经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席团成员、顾问1名,或中国舞蹈家协会理事2名以上(含2名)书面推荐,可直接向中国舞蹈家协会申请入会;

5、凡符合且仅符合会员申请资格第5条者,需经中国舞蹈家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书面推荐,方可申请入会;

6、凡符合且仅符合会员申请资格第8条者,需经当地所属省级舞蹈家协会或所从事该舞蹈艺术门类中资深艺术家书面推荐,方可申请入会。

三、会员审批办法

1、凡申请入会者,需登陆中国舞蹈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danet.org/)“会员管理”页面中填写申请资料并根据“会员申请办法”中所述申请类型提交后等待审核;

2、根据入会申请者提交的类型,由相应单位(机构)初步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工作办公室最终审批;

3、符合直接申请资格者,由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工作办公室直接审批;

4、所有审批通过的会员名单将在会员管理系统内提示并在中国舞蹈家协会网站上进行公告;

5、所有通过审批的会员,需按会员管理系统要求及时缴纳会费,成功缴纳会费者会员资格即日生效,未按规定缴纳会费者,则失去本次会员申请资格,需在下一个审批周期内重新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6、自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启用当月起,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线上申报审批正式生效,审批周期为每一个自然月,每期审批并公布将于每个审批周期的最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

四、会费收取标准

1、新批准入会会员交纳会费100元/年,自审查通过之日起,计算为1年会费,此后每年度会员资格生效日后一个月内续交会费100元。逾期一月不交\续交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2、凡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入会满30年或年满60周岁者,即为终身会员,可不再缴纳会费,并依然享有中国舞蹈家协会提供的会员服务。

五、其他

    其他相关规定,皆以中国舞蹈家协会官方网站会员管理系统内所要求为准。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舞蹈家协会所有。

 

                                           中国舞蹈家协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