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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舞蹈家协会入会申请

   刊发时间:2018-04-26  

宁夏舞蹈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我区各民族舞蹈文艺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根据《宁夏舞蹈家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要求申请入会。

一、会员申请资格(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即具备申请资格)

1、连续从事舞蹈工作十年以上(可包含舞蹈专业中专、大专、大学院校的学习时间)。

2、从事舞蹈相关工作并拥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3、省级1次、市级2次以上专业舞蹈比赛、评奖的等次奖(含理论评论奖)获得者。

4、在国家级、省级专业舞蹈期刊发表过具有创新性专业理论、评论文章1次以上的作者。

5、致力于本区舞蹈艺术发展、传播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6、各市、县舞蹈家协会的主要负责人。

二、会员申请办法

1、符合以上申请资格者,赞成宁夏舞蹈家协会章程,自愿申请,经宁夏舞蹈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各市舞协)审查通过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向宁夏舞蹈家协会推荐。 

2、专业院团、院校具备上述申请资格的舞蹈工作者,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后向宁夏舞蹈家协会推荐。

3、鉴于当前舞蹈从业人员流动频繁,从业性质种类多样(自由职业),凡具备上述申请资格的舞蹈工作者,经宁夏舞蹈家协会主席团成员、顾问、理事书面推荐,可直接向宁夏舞蹈家协会申请入会。

4、各市级舞蹈家协会推荐申请入会者,必须具有当地市级舞蹈家协会会员资格,方可申请宁夏舞蹈家协会会员。

三、会员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凡具备上述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宁夏舞蹈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表》。    

2、申请人应提交2张2寸证件照,本人职称、获奖、入选、发表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电子版《入会申请表》、证件照发至各市舞协邮箱,统一报送宁夏舞协。

四、会员审批办法

1、宁夏舞蹈家协会负责接收和审核入会申请材料。

2、宁夏舞蹈家协会主席团会议,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条件组织审批。

3、宁夏舞蹈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团体会员要严格把关,入会材料于每年10月30日之前统一报送宁夏舞协,逾期将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

五、其他 

本细则经宁夏舞蹈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宁夏舞蹈家协会。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宁夏文联27楼2711室宁夏舞协(邮编:750002)   

联系人:石峰 

电话:0951-516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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