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文联是中共贺兰县委领导下的全县文艺家协会的联合组织,成立以于1999年。文联编制全额事业人员5名,其中正、副主席各1名,干部3名。内设综合办公室、组联部、编辑部。现有作协、书协、美协、音协、摄影家协会、秦腔艺友、民间艺术、舞协、戏协、影视文化传媒10个协会和交谊舞协会、老年书画协会2个分会,贺兰书画院有22名书画创作员, 共有会员近500人。《贺兰》是由文联主办的综合性文化季刊,自2003年10月创刊至今共发行50期,近500万字,已成为全区县级刊物的品牌。
近年来,贺兰县委、县政府重视加强文联建设,文联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目前文联有在编在岗9名工作人员,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队伍稳定。工作环境优雅,工作条件完备,为贺兰文联工作开展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文联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一是从“三早”、“三严”入手,提高《贺兰》办刊水平。二是创新管理模式,将文联“软工作”变为“硬杠杠”,实行责任制限时制管理。该模式被自治区文联推广到其它市、县(区)文联借鉴学习,入选《全国基层文联工作经验材料汇编》和贺兰县委《创新工作》。三是创新协会考评机制,制定了《各协会月考核制度和优秀会员评选办法》,依据考核细则按季度考评各协会的日常工作,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优依据并实行以奖代补,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牵头拟定了《贺兰县文艺创作奖励办法》,经县政府常委会议决定出台了《贺兰县获奖文学艺术作品奖励办法》,于2013年开始实施。由县财政局年初纳入预算,为县文联拨款30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各级各类获奖文学艺术作品,极大推动了文艺创作,这在宁夏各市、县(区)是首例。五是积极探索联合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法,与各市、县文联及文艺团体开展多方面的学习交流。先后与县总工会、纪委、教育局、妇联、团委、残联、司法局、乡镇场、企业等多个部门联合举办了春联征集大赛、书画摄影展、妇女手工艺品展、美术剪纸、刺绣培训、青歌赛、法制文化、廉政文化等系列活动,形成了群策群力、资源共享、部门合力的优势,达到弘扬传统文化、传递正能量的目的。六是以活动为载体,以节日及大型活动为抓手,提升文联的影响力。2013年元宵节举办了“贺兰县文学艺术界迎新春”文艺专场演出,2014年“书香银川 放歌贺兰”中秋音乐诗会;2015年举办了《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3周年”文艺演出》。七是支持鼓励各协会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丰富活动内容,开拓活动形式,举办了各类培训、讲座、报告、点评、展览、文化沙龙、竞赛竞技等活动。 鼓励、扶持各协会骨干会员积极创作文艺精品,主动参与各类文艺比赛,赢得各级各类奖项,不断提高会员艺术水平,扩大文联系统的影响力。
2010年以来,贺兰县文联连续7年被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联、银川市文联评为先进集体,2012年被银川市委宣传部评为先进集体,先后3次获得自治区文联文艺人才培养突出成果奖;2013年中国文联授予“全国文联工作优秀集体”称号;2014年被银川市市委、政府评为银川市文学艺术工作先进集体。
贺兰县文联主席团成员
主席:张洪荣 | 副主席:王志明 | 副主席:张淑萍 | 副秘书长:丁兆福 | 副秘书长:陈晓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