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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宪

   刊发时间:2016-08-29  

李宪,男,汉族,1954年9月生于上海,祖籍山东,北京电影学院美术大专进修班学历,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宁夏文联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宁夏美术家协会第五、六届副主席。

从事美术书法专业创作30余年,代表作品有《白盖头》《梦断西夏》《哈吉大妈》《夏宫春夏》《打工妹》《清明》《新月》《好日子》《高天厚土》等,多次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全国版画作品展览和全国油画作品展览。并获全国版画作品展览金奖,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优秀作品奖和全国五自治区美术作品展览铜奖。

书法作品入选《丝绸之路》全国第三届书画作品展览,全国西部十二省区书画作品展览,《祖国颂》全国书画名家作品展览,纪念改革开放30年全国名人名家书画作品大展和海内外华人书画艺术家作品展览等。荣获纪念改革开放30年30位书画家作品特别贡献奖和中国书法奖、银奖、铜奖和特别荣誉奖及优秀作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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