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娜,女,汉族,1964年10月出生,一级演奏员。宁夏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固原市群艺馆馆长。
荣获宁夏第六届“群星奖”音乐器乐评奖表演金奖。论文《对如何加快固原市文化发展与繁荣的思考》获“第十一届宁夏文化艺术节论文研讨会”二等奖。发表于《民族艺林》。论文《对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的思考》获“第十二届宁夏文化艺术论文研讨会”三等奖。2009、2010年,两次被评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012年被评为自治区宣传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演出活动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