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男,回族,1969年出生于北京,硕士学位,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民进宁夏区委会七届委员,文化出版专委会副主任,民进宁夏大学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宁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宁夏大学阿拉伯音乐研究所所长,宁夏大学文化建设发展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宁夏文联委员,宁夏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宁夏管乐学会副会长,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第六届理事,中国管乐学会理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系列教材编审委员会副主任、编委。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青联委员,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宁夏高教学会理事。
多次出国交流访问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先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独著《小号演奏艺术曲集》、《中国花儿教程》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执笔广东省中小学实验教材--九年义务教育《音乐》 1—12册教科书,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广东新世纪出版社出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教育部重点课题《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宁夏子课题的研究工作。现主要从事音乐表演及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